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浮标的分类介绍和发展由来

更新时间:2021-04-22  |  点击率:2024

浮标,指浮于水面的一种航标,是锚定在指ding位置,用以标示航道范围、指示浅滩、碍航物或表示专门用途的水面助航标志。浮标在航标中数量,应用广泛,设置在难以或不宜设立固定航标之处。浮标,其功能是标示航道浅滩或危及航行安全的障碍物。装有灯具的浮标称为灯浮标,在日夜通航水域用于助航为信号浮标。

浮标有不同的种类和规格,按布设的水域可分为海上浮标和内河浮标。

海上浮标标身的基本形状有罐形、锥形、球形、柱形、杆形等。由于浮标受风、浪、潮的影响,标体有一定浮移范围,不能用作测定船位的标志。若采用活结式杆形浮标则位置准确,受撞后可复位。内河浮标有鼓形浮标、三角形浮标、棒形浮标、横流浮标和左右通航浮标等。浮标的形状、涂色、顶标、灯质(灯光节奏、光色、闪光周期)等都按规定标准制作,均有特定含义。

海区浮标具有性质,世界各国的水上浮标系统历来不统一。

1971年航标协会的技术委员会把各种海上浮标归为A、B两个系统。A系统为侧面标志(面向港口红色在左)和方位标志相结合的系统;B系统为侧面标志系统(面向港口红色在右)。

1980年11月,在东京举行的第10届航标会议上合并A、B系统为统一系统,包括侧面标志、方位标志、孤立危险物标志、安全水域标志和专用标志等5类标志。侧面标志在A、B系统中标示内容相反,其他4种标志是一致的。方位标志是在以危险物或危险区为中心的真方位西北至东北、东北至东南、东南至西南、西南至西北4个象限内,分别设立北方位标、东方位标、南方位标、西方位标,标示可航水域在方位标同名一侧。孤立危险物标志设在危险物上或尽量靠近危险物的地方,指示船舶应避开航行。